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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多级分销合法吗?
时间:2020-01-14 19:48:10 作者:未知

  什么是社交电商?社交电商应该说近一年来来风口,都说在风口上,猪都能搞飞起来,那么社交电商是怎么让猪飞起来的呢?到底什么是社交电商,它具有什么魔力呢?

社交电商

  “社交电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卖货,具体点来讲是指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从事商品或者服务销售的经营行为,是一种社会化分销模式。社交电商具有三个核心特征:具有导购的作用;用户之间或者用户和企业之间互动与分享,具有社交化元素;具备“社交化传播多级返利”的机制。

  小编从社交电商多级分销商业模式产生的背景、发展的现状、面临的问题等方面入手,结合现有法律架构,深入分析社交电商多级分销商业模式面临的法律困境,以期探索如何更好地引导、规范社交电商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

  社交电商运作模式在C2C与B2C的基础上演变出现了新的形态(模式即S2B2C)。此种模式属于社交电商经营的多级分销,其本身可能是合法的经营模式,也可能演变为披着社交电商外衣的非法传销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在社交电商的多级分销商业模式中,首先,成为社交电商的店主要有代理资格。许多社交电商宣称,成为其代理是完全免费的、无门槛的。但绝大部分社交电商代理需要按照商家规定的价位购买相关的商品才能获取店主资格,实际上代理并不是免费的,这就构成了变相的“收取入门费”。其次,普通的销售代理以其销售产品的数量计酬,而社交电商代理赚取的是产品的差价,社交电商经营中制造商与终端消费者之间存在层层中间商,上级中间商在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同时也通过发展下级中间商赚取商品或服务的拿货差价。在“计酬方式”上存在有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的情况。很后,社交电商代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就需要发展更多的下线,代理所获利益与其层级挂钩,层级越高,获利越大,很难逃脱“拉人头”的嫌疑。由此可见,社交电商多级分销商业模式与传销的定性特征相似。

  那到底应该如何区分呢?

  商业目的迥然不同。社交电商多级分销商业模式的经营者是以商品的销售营利为目的,存在真实的商品流通,其层级会员之间的分佣资金来源于商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而不是下级会员缴纳的会员费。

  会员权益得到保障。传销有门槛,缴纳相关入门费用后才能参与其中,并设置相应的晋级条件,或以拉下线数量多寡,或以缴纳费用大小,达到标准就能成为层级更高的会员,获取更多的收益,作为金字塔顶端的传销组织者获利巨大,传销参与者基本无任何合法权益可言,钱财被骗是其次,很多甚至被限制人身自由。

  商业逻辑南辕北辙。因为社交电商自身的特点,在销售代理模式当中会出现类似于传销组织的多级分销结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出现这种多级分销的结构就认定为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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